国资国企与环保业务中心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自此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自2015年至今,新环保法、新环评法、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史上最严环保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建设项目主体提出了更高的环保合规要求,国资国企环保工作已被列为“一把手”工程。在此背景下,国资国企与环保业务中心顺“势”组建。国资国企与环保业务中心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提供多年法律顾问服务,不仅代理了上百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更是参与了多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国资国企与环保业务中心以服务政府和国资国企为宗旨,以环保业务为核心内容,秉承“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法律服务。国资国企与环保业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