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程荣誉合伙人
擅长领域:
房地产法
执业经历:
1995年5月至1997年10月 青岛三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1997年10月至今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3年1月至2012年8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4年6月至今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4年 青岛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法学会会员
工作经历:
1995年5月至1997年10月 青岛三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1997年10月至今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3年1月至2012年8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4年6月至今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4年 青岛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法学会会员
业绩及领域:
李鹏程律师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案风格扎实稳健,富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先后代理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数百起,及刑事辩护二十余件,其中两例无罪辩护被法院采纳。现担任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主要承办房地产合资、合作、开发、转让、抵押,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及工程结算等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
学习与培训:
1984年至1987年 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1989年至1992年 自学统考法律专业
2002年中国社科院民商法研究生结业
2003年就读北京交通大学MBA研究生班
论 著:
《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分析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提出“签订合同时有约在先,施工过程中防微杜渐,审查结算时一锤定音”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谈谈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问题》,分析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不同形式,提出“制约关系论”,作为实践中区别“直接受贿”与“间接受贿”的方法。该文获山东省第八届理论研讨会二等奖。
《谈谈情势变更》,论述情势变更的要件、法律适用及其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谈建设规划变更与售房合同履行问题》获山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荣 誉:
1996年度 被评为黄岛区先进工作者
1998年度 被评为德衡所优秀律师
2000年到2003年 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邮箱:
lipengcheng@deheng.com
联系电话:
电话/Tel:0532-83899611
传真/fax:83885959、83895957
手机/Mobile:18553292133
Mail/lipengcheng@d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