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赞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
国际贸易 , 海关 ,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广东话执业经历:
2016年至今,德衡律师集团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2010—2015年,深圳市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公职律师
1997—2015 年,深圳海关调查局、法规处
1995—1997 年,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业绩及领域:
1.代理某大型家电生产企业,妥善处理一起因主管海关稽查发现其存在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调拨保税料件违法情事并移送缉私案,案值超过三千万元,最终实现从轻处罚,且不影响企业分类评级;
2.代理某大型航空运输业民企,就其以减免税方式进口、总价值超过一亿元航空器和航空器材开展融资租赁一事,积极协调主管海关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3.代理深圳某大型速运公司诉某合作公司违反商业合作廉洁义务案,为客户成功实现抵消人民币 550 万元应付账款的结果;
4.作为辩护人为一起涉嫌走私废物案的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在侦查阶段被认定为主犯的情况下(涉案废物超过四千吨),积极补充证据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被认定为从犯,并被建议从轻量刑;
5.作为辩护人,为海南省三亚市首宗快件运营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犯罪案中的报关员提供刑事辩护,侦查阶段办案机关两次提请逮捕皆被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实现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6.代理深圳某企业对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委托制造模具合同纠纷所作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改判胜诉;
7.代理某大型环保企业高管,针对其被公司新入驻资方无理开除一事,提起仲裁和民事诉讼。在仲裁和一审皆败诉的背景下,二审改判胜诉,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二倍赔偿责任;
8.代理某直属海关妥善应对因推行公车改革被 7 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机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系列案,全部胜诉;
9.作为辩护人为深圳某大型通讯设备公司一名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高管提供刑事辩护,判决刑期低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10.代理某企业对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11.代理多个隶属海关,妥善应对各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
12.代理某大型供应链企业,处理一起因海关稽查发现其存在漏报运保费并移送缉私案,依法妥善解决深港两地运保费率的计核问题,实现从轻处罚,且不影响企业分类评级;
13.代理某企业就其原产地申报不实被海关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认真分析案情,发挥专业优势,全部实现复议请求。
学习与培训:
黄维赞 合伙人 /律师
资格:1994年取得全国律师职业资格
学历:兰州大学法学学士
论 著:
1、《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实务》,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参与编著。
2、《深圳海关行政复议诉讼5年回顾案例选》,深圳海关2004年出版,参与编著。
3、《商业瞒骗初析——海关的挑战与对策》,海关总署《海关研究》,1999年第三期。
4、《试论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灭失的责任划分》,深圳海关《论文选编》,2000年第四期。
5、《海关估价工作的法律分析》,深圳海关《飞龙论选》,2002年第五期。
6、《试论“纳税复议案件撤销率高”问题》,深圳海关《飞龙论选》,2003年第四期。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海关行政执法的影响与海关的应对措施》,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2年第四期。
8、《广西某公司不服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复议案》,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2年第四期。
9、《深圳市銮圳实业有限公司诉深圳海关收取抵押物案》,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4年第三期。
10、《深圳海关应诉机制的改革与思考》,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2年第五期。
11、《复议机关做出的附带处罚内容的复议决定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海关总署《海关行政复议制度研究》,2003年出版。
12、《以合法性的名义》,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5年第十二期。
13、《关于转关通关模式违法案件的法律责任分析》,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09年第十期。
14、《吴少鹏不服皇岗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复议案》,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10年第五期。
15、《关于加工贸易货物备案价格的法律属性及在海关业务中的适用原则》,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11年第七期。
16、《林莉红不服皇岗海关收缴禁止进出境书刊行政诉讼案》,海关总署《执法研究》,2014年第四期。
荣 誉:
黄维赞律师精通海关各业务领域的监管依据、执法流程和法律救济渠道,实践经验丰富,在任职深圳海关法规处复议应诉科副科长、科长15年期间,共依法处置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000余宗、行政诉讼案件200余宗、劳动仲裁和民事案件40余件,先后参与《海关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操作规程》、《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填制规范》等多项署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还多次受邀参加海关总署和广东分署举办的各类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介绍典型案例、应诉技巧、办案经验,在海关系统具有较高的专业权威和业务影响力,先后多次获得深圳海关嘉奖、深圳海关三等功、海关总署三等功、海关总署集体二等功、国务院“全国行政复议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邮箱:
huangweizan@deheng.com联系电话:
黄维赞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688800881 (0755)88604497
邮箱:huangweizan@deheng.com